号: 003187245/202206-0003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17:11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解读】关于《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解读】关于《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30 17:1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近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业领域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宿州市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宿发〔20225号)《宿州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宿政办秘201917号)、《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导则》(宿政秘〔2021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参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6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办法》初稿;《办法》初稿完成后,征集市财政局及各县区、园区发改部门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充分沟通,吸纳完善,形成最终稿2022628日,正式印发实施。

主要内容

办法》共621明确指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目的是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发展,撬动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

第一部分,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从《办法》制订依据、实施意义、使用原则、支持方式和额度等方面具体阐述

第二部分,第二至四章,8条。明确了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条件和材料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程序作出具体部署

第三部分,第五章,共7条。主要明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和监督具体要求。引导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部分,第六章附则,共2条。《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办法(暂行)》(宿发改贸服〔2016104号)废止。

四、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王翰林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咨询电话:0557-302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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