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211-0006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1-30 17:07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解读】解读《宿州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解读】解读《宿州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30 17:0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安徽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

为科学指导全市有序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全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主要目标、建设任务、运行维护和保障措施。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市发改委着手起草《规划》,2022年8月开始两轮征求意见,9月召开调研座谈会,10月再次征求意见,在吸收采纳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规划》。2022年11月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工作目标

2025年底,基本完成老旧管网修复与改造,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进一步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到72%;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以上,建制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覆盖率达到75%且正常运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环境需要。

2025年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2025年底,市城区、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保持100%。

2035年底,市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全民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安全、高效运营,全民共享绿色、生态、安全的城镇水生态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努力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弱项,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高标准处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质增效,确保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与服务片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相匹配;三是持续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结合现有污水处理厂设施,以保障水生态安全和水资源利用为目标,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四是着力破解污泥处置难点,按照“泥水同步、远近结合”的原则,将污泥处置设施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机制,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合流制溢流污染快速净化设施建设用地应列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四是组织规划实施。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积极推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指导,强化监督考核。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张爱祥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咨询电话:0557-3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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