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到2023年底,市区新增车位不少于2.8万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少于2700个;各县新增车位不少于5000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少于500个;各县区所属乡镇新增便民停车点位不少于1处。
二、推进举措
(一)化解“老城和新城”矛盾
1.落实配建标准。市区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2,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并考虑周边车位供需情况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2.加快改建扩建。挖掘利用老城区危房拆迁、棚户区改造拆改腾退空间和小区内外闲置地块,埇桥区新建停车场不少于15处、新增车位不少于1000个,各县不少于5处,市管各园区不少于1处;加快推进在建商品房、安置房、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3.释放学校车位。全面排查市区学校配建地下停车场建设、使用情况,移交有关单位改造、运营不少于3座。
(二)化解“收费和不收费”矛盾
1.健全行为规则。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对小区车位租售等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通过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
2.化解价格矛盾。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小区车位租售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逐个推进化解。
3.路内车位收费。按照车位资源紧张路段先行试点,分时段、分区域、分地段差别收费的原则,稳妥推进路内车位收费。
(三)化解“地上和地下”矛盾
1.用好人防车位。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人防车位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化解停车矛盾,推进释放人防车位资源。
2.治理违规停车。全面梳理小区地上乱停车情况,特别是车位资源富余小区,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治理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小区道路、破坏绿地等乱停车行为。
3.释放车位资源。将市级智慧停车平台接入“皖事通”和省级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车位共享功能,推进小区闲置车位共享。
(四)化解“白天和夜间”矛盾
1.机关车位共享。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夜间、节假日共享工作。
2.增设限时车位。对于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商业街等区域,按规范设置夜间、节假日限时停放路内车位。
3.引导绿色出行。增加公交、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供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五)化解“公共和非公共区域”矛盾
1.停车信息接入。加快推进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设立停车场指示牌,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市民使用停车APP。
2.加大监督执法。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公共停车场业主积极参与所在片区“停车难”治理,积极向市民提供物美价廉质优的停车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便民停车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克服困难,推进化解群众身边的“停车难”问题。
2.发挥部门合力。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便民停车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人及办公室要牵头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停车难”问题逐步化解。各县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
3.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园区要进一步压实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责任,要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
便民停车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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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目标 |
市区新增车位不少于2.8万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少于2700个 |
2023.12 |
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市住建局、市重点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旅集团、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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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新增车位不少于5000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少于500个;各县区所属乡镇新增便民停车点位不少于1处,并以各点位为阵地,加大宣传。 |
2023.12 |
各县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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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城和新城”矛盾 |
落实配建标准 |
市区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2,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并考虑周边车位供需情况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
持续 开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加快改建扩建 |
挖掘利用老城区危房拆迁、棚户区改造拆改腾退空间和小区内外闲置地块,埇桥区新建停车场不少于15处、各县不少于5处、市管各园区不少于1处 |
2023.12 |
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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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在建商品房、安置房、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
2023.12 |
市城管局、市房管中心、市住建局、市重点局、市城投集团、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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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释放学校车位 |
全面排查城区学校配建地下停车场建设、使用情况,移交有关单位改造、运营不少于3座 |
2023.06 |
埇桥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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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收费和不收费”矛盾 |
健全行为规则 |
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对小区车位租售等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 |
持续 开展 |
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中心、埇桥区政府 |
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 |
持续 开展 |
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中心、埇桥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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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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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价格矛盾 |
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各渠道涉及小区车位租售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 |
2023.03 |
市房管中心、各县区政府 |
逐个推进化解 |
持续 开展 |
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房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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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路内车位收费 |
确定路内车位分时段、分区域、分地段差别收费标准 |
持续 开展 |
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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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上和地下”矛盾 |
用好人防车位 |
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人防车位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 |
2023.03 |
市国动办 |
化解停车矛盾,推进释放人防车位资源 |
持续 开展 |
市国动办、埇桥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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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治地上乱停车 |
全面梳理小区地上乱停车情况,特别是车位资源富余小区,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 |
2023.03 |
市房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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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
持续 开展 |
市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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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占用小区道路、破坏绿地等乱停车行为 |
持续 开展 |
埇桥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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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产权车位共享 |
将市级智慧停车平台接入“皖事通”和省级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平台车位共享功能 |
2023.12 |
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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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小区闲置车位共享 |
2023.10 |
埇桥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房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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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白天和夜间”矛盾 |
机关车位共享 |
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 |
2023.06 |
市管中心、市城投集团、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夜间、节假日共享工作 |
2023.06 |
市管中心、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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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增设限时车位 |
对于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商业街等区域,按规范设置夜间、节假日限时停放路内车位 |
2023.04 |
市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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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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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绿色出行 |
增加公交等公共交通供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
持续 开展 |
市交通局 |
增加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供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
持续 开展 |
市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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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共和非公共区域”矛盾 |
停车信息接入 |
加快推进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市民使用停车APP |
持续 开展 |
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
15 |
加大监督执法 |
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行为 |
持续 开展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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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提高服务质量 |
积极发挥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公共停车场业主积极参与所在片区“停车难”治理,积极向市民提供物美价廉质优的停车服务 |
持续 开展 |
市城投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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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作要求 |
提高政治站位 |
便民停车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克服困难,推进化解群众身边的“停车难”问题 |
持续 开展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
18 |
发挥部门合力 |
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便民停车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人及办公室,要牵头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停车难”问题逐步化解 |
持续 开展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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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 |
持续 开展 |
各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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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做好宣传引导 |
要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 |
持续 开展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