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8 11:21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作者: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实现社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通过在全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2022年,省体育部门下发我市305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区,进一步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到2025年,我市要实现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做好“15分钟健身圈”规划布局。建立覆盖全市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按照城市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居住区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必备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要求,以场地为中心,结合城市社区行政区划、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规划“15分钟健身圈”,合理布局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场地类型包括基础运动场地、球类运动场地、群众健身场地、综合性场馆、户外运动场地和其他体育场地。

(二)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三)实施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达标工程。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四)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改造工程。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作用,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群众开放。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可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

三、资金筹措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县、区可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市县分成和省级奖补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项目。

(三)县、区政府、项目单位等要发挥主体责任,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区)建立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严格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督查和考核,强力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体育、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