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2年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8 11:12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作者: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37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198号)和《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7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我市开展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实施单位36家,市级4家二级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32家县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每家机构需招募20名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二、实施范围

全市二级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三、实施内容

(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老年人就医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设立老年人通道,安排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通过人工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协助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缩短老年人在院区外等候时间,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就医。

(二)协助老年人门诊挂号服务

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挂号服务。对通过预约挂号就医的老年人提供现场取号等帮助,协助老年人利用智能设备获取检查结果,引导老年人正确选择就诊科室,保证老年人门诊顺利就医。

(三)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

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志愿者在为老年人保留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提供协助。组织志愿者在门诊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志愿服务。

(四)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安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四、资金保障

(一)经费来源。市级4家二级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每家招募20名志愿者,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区)医疗机构32家,每家招募20名志愿者,所需资金由县区级财政承担。

(二)经费标准。每名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主要用于志愿者餐费、交通费、劳务费等项目相关支出事项。

(三)经费拨付。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补助标准和志愿者人数,据实拨付至医疗机构(或同级卫健部门)。医疗机构根据每名志愿者服务具体时长及考核结果,每月按时打卡至个人账户。

(四)经费管理。各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严格资金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于挪用、克扣、截留等现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顺利进行。

(二)及时跟踪评估,持续优化改善。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志愿服务闭环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门诊便利就医问题,创新服务理念,使便民服务在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中不断改进。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医疗机构加强门诊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检查,跟踪分析本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管理,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确保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