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发布日期:2020-05-14 18:29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作者: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