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发布日期:2018-05-24 11:20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作者: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通过支持县级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项目形成的资产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实现收益,积极拓宽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