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发布日期:2016-02-18 11:58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实施十二类4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率达到75%以上,落实健康教育等任务,开展一类疫苗接种,实施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