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就业扶持工程

发布日期:2015-04-01 09:01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购买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