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
首 页
首 页
领导关注
工作动态
亮点观点
图看民生
政策措施
暖心行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4年
一、就业促进工程
发布日期:2014-04-21 17:19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背景颜色:
2014
年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
90%
以上,取证人数达到
60%
以上;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和基本生活;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
3-12
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
1000
元
/
月补贴。
打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