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发布日期:2014-04-21 16:36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14年,继续施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保障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