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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发布日期:2013-10-24 17:17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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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
660
元;省和市县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20
元,市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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