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
首 页
首 页
领导关注
工作动态
亮点观点
图看民生
政策措施
暖心行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3年
十五、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
发布日期:2013-10-24 17:08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背景颜色:
为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
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
2013
年,
一、二级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
10%
,由每人每年
660
元增加到每人每年
726
元,三级贫困残疾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360
元。
打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