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
首 页
首 页
领导关注
工作动态
亮点观点
图看民生
政策措施
暖心行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2年
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3-10-25 09:26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背景颜色:
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完善城市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担办法,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
打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