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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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日期:2013-12-16 16:42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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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从2009年二季度起,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860元提高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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