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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九、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18 17:34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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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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