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

发布日期:2013-11-18 16:29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并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个人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