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4-03-29 10:07 来源: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宿州市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省市创建办的创建目标计划,砀山县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放心消费创建环境安全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提高经营者诚信度;健全诉求维权机制;提高消费满意度;引导全社会参与,提高创建活动认同度。

大力倡导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公开发布“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倡议书”,引导经营者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等信息,保障消费者充分使用线下购物“后悔权”。完成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年度发展任务。

积极完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加强12315平台效能评估评价,持续推进ODR机制建设,引导更多企业发展成为ODR单位,同时,加强对ODR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帮助消费者有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的同时,还及时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消费者提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赢得消费者口碑。

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行动。在消费集中场所、重点场所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以及相关股室按照砀山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各种消费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整治消费者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欺诈消费者行为。确保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创建消费成果惠及广大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