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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局完成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实地监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02 18:12编辑: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成本函[2019]495号)精神,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们对宿州学院2017-2019年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实地审核。

监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号令)以及国家发改委《安徽省公办普通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宿州学院开展教育培养业务和教育管理活动中的相关情况、收入支出、资产状况等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规定对成本费用的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剔除不应计入教育培养成本的费用。

此次监审严格依法依规、从严从细进行审核,做到了应审尽审。监审结果为下一步政府制定全省公办普通本科收费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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