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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组织开展秋粮收购调研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15 08:20编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2021年11月8-12日,宿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宿州直属库公司联合对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秋粮收购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宿州市汇谷粮油购销公司夹沟分公司夹沟分站、曹村分公司闵贤分站、芦岭分公司镇北分站、灵璧县大庙粮食购销公司大庙粮库、冯庙粮食购销公司鑫源粮库、虞姬粮食购销公司朱桥分站、泗县瓦房中心粮库瓦房分站、泗城中心粮库彭浦分站、丁湖中心粮库吴圩分站等,实地查看收购现场,询问售粮农民意愿,了解入库操作流程,核查检斤检验单据,检查安全生产、防疫保障措施,并对发现的失范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强调指出:一要认真执行质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克斤扣两、抬级抬价、收购“人情粮”,严禁“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掺杂作假”,切实保护粮农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二要严把收购质量关口,配足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检测仪器,规范质量检验程序,落实一车一检制度,坚决避免新陈稻谷掺混和收购不合格粮食行为。三要及时结算农民售粮款项,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支付,谁卖粮谁得款,现场予以公布,绝不许发生“打白条”或拖欠现象。四要紧贴售粮农民需求,强化举措,优化方式,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多渠道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利用好“惠三农”“售粮通”App预约收购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让卖粮群众少排队、快售粮。五要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实施作业,完善机械设备和用电保护装置,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收购全环节人安、粮安、库安。

到11月15日,全市共收购秋粮9.12万吨,其中收购最低价稻谷0.1万吨,没有“排长队”和“打白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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