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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讨论稿)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18-12-14 17:26编辑:发改委站管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字号:阅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6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一年来的实践表明,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已经成为全市上下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12月1日,根据省委总体要求和史翔书记安排,我委牵头起草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我们按照职能分工对30家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任务分解,并对收集材料进行吸纳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讨论稿。

    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切实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提法、新举措等,全面吸纳落实到内容中来。二是对照落实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高度契合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安排。三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过去一年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部署,充分予以体现。四是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认真梳理研究市直有关单位提供的基础材料,加强与市“十三五”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衔接,充分吸纳各地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讨论稿总体框架,延续“1+5+1”的布局。其中,前一个“1”是总体要求,“5”是五个专项行动,后一个“1”是保障措施。全文共计3万6千余字,篇幅较修订前的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增加8千字左右。同时,在具体内容和表述上,均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及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相应进行了充实完善。

   (一)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全会精神、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和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作了补充完善。

    二是奋斗目标。提出近期到2020年、中期到2035年、远期到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的目标。

    三是重大战略。包括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军民融合发展等七大战略。

    (二)五个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创新发展行动。包括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6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31项具体任务,单列了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等13个专栏。

    二是实施协调发展行动。包括深化区域一体化发展等4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17项具体任务,单列了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工程等7个专栏。

    三是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包括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4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14项具体任务,单列了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推进工程等2个专栏。

    四是实施开放发展行动。包括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6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19项具体任务,单列了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工程等3个专栏。

    五是实施共享发展行动。包括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等7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30项具体任务,单列了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等12个专栏。

    (三)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二是强化项目保障。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四是增强能力本领。五是加强组织领导。

    对照修订前的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讨论稿在“总体要求”部分,调整了指导思想,增加了中期和远期目标,新增了七大战略的内容;在“五个专项行动”部分,增减、合并、调整了17项重点任务,并将目前的27项重点任务细化为111项具体任务,通过增减、合并将专栏由31个增加到37个;“保障措施”部分,将“着力强化机制保障”与“着力强化要素保障”的相关内容整合为“完善政策体系”,增加了“强化项目保障”的内容。

    三、征求意见情况

    12月6日,由市委办统一征求了各县区、园区、市委各部室委、市直各单位意见。12月7日,我委又组织召开五个专项小组联络员会议,由各专项小组牵头进一步征求意见。12月8日,按照余向东常务副市长安排,市政府又专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市直33家单位参加了会议。我委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

    12月11日上午,史翔书记、杨军市长等市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后,我委又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决策过程:

    2017年12月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讨论会;

    12月11日上午,史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听取市委全委会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情况汇报会,讨论《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等文件;

    12月11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

    12月13日,市委五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

    12月29日,印发《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宿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的通知》(宿发〔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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