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2〕92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229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S229宿城至皖苏界改建工程立项的函》(宿交旅函〔2022〕8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基础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需求,依据《宿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宿交办〔2021〕149号)、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度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宿建指办〔2022〕1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该项目不包含S229下穿盐洛高速段(K0+800至K1+600)。
三、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来源,与铁路、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衔接,并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2年11月18日
项目编码:2211-341300-04-01-26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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