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1〕94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人民路6#地安置区(五一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宿州市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人民路6#地安置区(五一花园)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安居〔2021〕0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人民路6#地安置区(五一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报告》(安策咨字〔2021〕111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西路以南、大运河遗址以北、凤凰假日小区以东、新桥小区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483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48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29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976平方米。项目拟建8栋住宅楼、幼儿园、配套用房及配电房等。
三、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估算约1051.41tce(当量值),2323.40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总量估算约708.58万kW·h,年消费天然气总量估算约14.87万m³,年消费新鲜水总量估算约18.04万t。
四、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1年12月3日
项目代码:2109-341300-04-01-84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