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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秸秆电厂建设)2017年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10 16:06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2017年,我委牵头负责的灵璧县秸秆发电项目、萧县秸秆发电项目建设纳入宿州市民生工程中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按照要求,灵璧县秸秆电厂、萧县秸秆电厂要在年底前建成投产运行。我委领导对民生工程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专门领导分管,专门科室负责,推动项目进展,确保民生工程按期完成,实现预期目标。

    一、目标完成情况

    灵璧县30MW秸秆电厂于2017年6月试运行并网发电,萧县30MW秸秆电厂于2017年12月并网发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委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确保秸秆电厂项目能够顺利推进。我委责任科室为能源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定期督查

    建立定期报送进度制度,利用省可再生能源局信息系统,企业每月报送建设进度报告,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月实地督查一次,结合其他工作,对秸秆电厂建设进度实地督查。致函县政府,督促推进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期运营。

    (三)帮助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年初时,督促县区政府与秸秆电厂及时签订秸秆收购协议,提前收购秸秆,储存备电厂运行后使用。督促县区及时将省拨付的秸秆收购补贴拨付给电厂,支持电厂收购秸秆。对电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帮助萧县秸秆电厂协调供电部门,及时给与并网接入。

    三、实施成效

    两电厂均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灵璧县秸秆电厂于2017年6月试运行并网发电,萧县秸秆电厂于2017年12月并网发电。

    截止2017年底,灵璧县秸秆电厂共收购秸秆7.8万吨,发电 13843.52万度。

    萧县秸秆电厂于2017年底并网,正常发电后,年可处理农林废弃物30万吨左右,其中秸秆可达15万吨左右,年可发电1.8亿度左右。

    两电厂正常运行后,年可产生税收约2000万元,带动当地就业200人左右。秸秆电厂的建设,使秸秆得到了充分利用,减少了环境污染,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2018年工作计划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是民生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我委将继续督促我市境内埇桥区、泗县秸秆电厂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已建成的电厂及时与县级政府签订秸秆收购协议,已建成电厂秸秆使用达到目标量,以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使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

    五、自评结果

    按照自评情况,我委全面完成2017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秸秆电厂建设),其中灵璧县秸秆电厂超前完成,据此,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秸秆电厂建设)绩效自评结果等次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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