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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稳步推进秸秆电厂建设

发布日期:2019-11-29 17:28编辑:能源办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秸秆发电项目可以实现秸秆规模化、能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发电的工作要求,宿州市每个县区至少布点一座秸秆电厂。市发展改革委将秸秆电厂建设作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量的重要举措,重点调度、重点协调、重点推进。目前,我市萧县、灵璧县和砀山县已各有一座生物质秸秆电厂投运,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生物质秸秆发电厂正在建设。

领导重视成立组织。市发展改革委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业务科室,明确民生工程联络员。持续关注已投产秸秆电厂的利用量,不断推进在建秸秆电厂的建设进度。

合理科学谋篇布局。按照省文件要求,我市四县一区至少各布点一个秸秆发电项目。除已投运的砀山县、萧县、灵璧县3座秸秆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埇桥区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泗县40MW生物质发电项目。并且,根据我市粮食主产区、秸秆量大的实际,适时谋划并推进灵璧县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宿马2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国家“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调整时,我委及时将我市新增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到国家规划中。

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在项目推进前期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积极请示市政府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与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合力解决项目推进困难。为加快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年初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现场观摩国祯灵璧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进展。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协调,积极帮助项目企业解决问题,积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督察调研掌握进度。建立项目定期报送进度制度,对纳入民生工程考核的国祯灵璧县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深能泗县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求县区和企业每月以表格报送投资进度,及时掌握项目投资进展。市发改委每季度至少实地督查一次,了解秸秆电厂建设情况,掌握进度,帮助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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