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我市4个项目获批380万元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资金

发布日期:2019-04-16 08:27编辑:固定资产投资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字号:阅读:

近日,省发改委下达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市4个项目获380万元资金支持,获批项目个数和资金额度分别占全省12%、15%。埇桥区污水治理之城区雨污分流项目获批100万元,萧县凤城新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获批100万元,灵璧县城市路网一期和灵璧县城市公园项目分别获批100万元、80万元。

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按规定用于PPP项目的评价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等。重点支持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项目,科学论证涉及政府补贴的项目,审慎开展完全依赖财政支出的政府付费项目,降低PPP项目对政府付费的依赖。不得安排通过回购投资本金、承诺最低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项目,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促做好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PPP项目论证和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