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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以工代赈村民自建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4-03-21 15:04编辑:发改委站管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2023年,灵璧县尹集镇和朝阳镇以工代赈项目,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实施,着力推动村民自治建设,补齐农村基层治理短板,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在节约资金的同时增加了项目工程量,带动更多务工群众,增加了农民收入,充分体现了“赈”济作用,让更多老百姓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

一是简化项目流程,“赈”出资金使用效益。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简化了项目前期审批流程,缩短项目实施周期,节省项目前期各项费用,同时将节约的资金全部投入到扩大工程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上。灵璧县尹集镇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273万元,朝阳镇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28万元,由于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在实施完合同约定建设内容及发放的劳务报酬外,共节约资金24.18万元,用节省的资金多修建1830米村级道路,带动更多务工群众33人,其中脱贫户16人,多发放劳务报酬8.52万元,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规范议事规则,“赈”出基层治理能力。通过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是检验乡、村干部开展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等工作能力的有效方式。为保障村民自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乡镇负责同志、村“两委”建立完善项目建设的谋事议事制度。基层组织通过组织群众务工、设置务工班组、定人定岗定酬、务工技能培训、务工现场管理等工作,切实了解群众、融入群众,组织引导群众成为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参与者、监督者,不断增强号召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组织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将有力提升基层干部组织、协调能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三是密切干群关系,“赈”出群众内生动力。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经过岗前培训确定定岗定酬等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让群众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当地群众思想认知从“给老板干活”转变为“为自己做事”,提高了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积极主动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切实改善务工群众的生活。如,朝阳镇朝阳村村民孙怀良,本人肢体残疾,家属智力二级残疾,无法外出务工,平时主要靠养羊为生,生活比较困难。村里宣传以工代赈务工政策后,他积极主动来报名参加务工,不仅学到了专业的务工技术和本领,本年还增加了1.1万元的收入,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用孙还良自己话说:”以工代赈政策太好了,我每天在家门口务工,路修了,出行方便了,主要是工资也发的不少,改变一家人生活,感谢党,感谢政府的好政策“。如今,孙怀良用务工工资又购买了10头山羊,收入有望持续增高。通过宣讲以工代赈是体现党和政府为民情怀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讲清以工代赈政策内涵和“赈”的初心,激发了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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