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
市本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补充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宿发改地区〔2025〕96号)要求,在市有关单位自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选拔,现将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市本级拟调整表彰的2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补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557-3065865。
联系地址:宿州市发展改革委403室。
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市本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调整名单.doc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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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