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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2 11:46编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应实施清单化管理。督察发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池州、淮北市30余个石灰石生产项目,滁州市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烧碱、合成氨、尿素等生产项目。未纳入省、市存量两高项目清单,部分两高项目因漏统,而未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对全市两高项目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市级两高项目清单管理。

四、目标任务

完善市两高项目清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和项目清单,我市逐一审核两高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前期要件办理情况,认真差缺补漏,实行清单化管理。经认真梳理排查,我市存量两高项目15个,其中纳入省级两高清单管理项目13个,纳入市级两高"清单项目2个。在建两高项目3个,无拟建两高项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212日至20252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fgwhzc0551@126.com

 

 

 

202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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