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应实施清单化管理。督察发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池州、淮北市30余个石灰石生产项目,滁州市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烧碱、合成氨、尿素等生产项目。未纳入省、市存量“两高”项目清单,部分“两高”项目因漏统,而未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对全市“两高”项目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市级“两高”项目清单管理。
四、目标任务
完善市“两高”项目清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和项目清单,我市逐一审核“两高”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前期要件办理情况,认真差缺补漏,实行清单化管理。经认真梳理排查,我市存量“两高”项目15个,其中纳入省级“两高”清单管理项目13个,纳入市级“两高"清单项目2个。在建“两高”项目3个,无拟建“两高”项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ahfgwhzc0551@126.com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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