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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7 17:51编辑:发改委站管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一、项目编号: JWZXSZ202411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内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南路200号和地蓝湾12幢和地广场1002室

中标 (成交) 金额:壹拾壹万肆仟圆整(114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5.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内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需要供应商对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宿州市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宿州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服务时间:2025年1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联系方式:187098082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主任 18705999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方式: 187 0980 8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87 0980 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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