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我委拟通过价格比选方式采购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服务。
二、采购需求
供应商须对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申请报告组织开展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并督促编制单位修改完善达到专家及审批单位要求等工作,最终形成评审报告。供应商拟派工作人员需熟悉国家、省、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人员保持稳定,无中途调换现象,以保证审查工作的质量。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备案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及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证书(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评估组成员至少配备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根据工作需要酌情配备相应的行业专家。
3、供应商有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类似项目评审的业绩。
4、评审工作在宿州组织,评审组由不少于5名评审专家(必须包含有热电专业专家2名,技术经济、综合咨询专家各不少于1名)组成。
5、供应商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的营业范围和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应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信用报告。
四、报价要求
此次采购控制价为5.5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均为无效,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推荐单位。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有效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
五、其他事项
请将报价函、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4年11月29日(周五)17:30前送达我委,当面送达或邮寄均可。
地址:宿州市埇上路566号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厅,发改委窗口收。
电话:0557-3030685。
附件:附-报价函.docx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