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引入第三方参与成本审核的公告
为科学、客观、合理、公正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和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决定采取最低价竞标的方式选取专业机构完成宿州城区燃气采购、销售、运营及购销盈亏情况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项目名称:城区燃气企业(宿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度燃气采购、销售、运营及购销盈亏情况。
3.资金来源:年初预算资金。
4.项目预算:3.5万元以内。
5.采购内容:
(1)成本审核期间及内容为宿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采购、销售、运营及购销盈亏情况。
(2)具体内容以合同方式约定。
6.采购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至少5名注册会计师,参与工作的项目组人员不少于6人,需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有近3年内从事成本监审工作的业绩;
(3)及时主动向采购单位反馈成本监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按时完成成本监审实地审核任务,保证成本审核质量,向采购单位提供成本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7.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工作日内完成。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1日17:3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432室)。
(二)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审核服务方案、项目报价单、从事成本监审工作的业绩、社保单的扫描件等,以及其他必要的书面材料。
三、成交方式
采用最低价竞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7-3033856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到11月21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