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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十五五”时期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举措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10:01编辑:产业和高技术发展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一、项目编号:AHCS-202409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十五五”时期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举措研究项目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安徽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益民街15号

中标 (成交) 金额:壹拾玖万贰仟捌佰圆整(¥1928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9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十五五”时期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举措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十五五”时期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举措研究项目,围绕全市“5512”产业工程建设,研究分析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举措。重点内容涵盖:一是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二是强化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体制机制;三是完善推动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四是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五是健全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体制机制。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4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诗凤(组长)、张颖、马岩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联系方式:1361557051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王科长0557-3040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

联系方式:陈工 1361557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话: 136155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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