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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3 10:29编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一、项目编号:AHXC2024033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项目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学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黄池路8号

中标 (成交) 金额:壹拾柒万伍仟圆整 (175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9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对宿州市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33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工作。

服务要求:

1、供应商要求。须具备比较深厚的专业技术能力,对企业生产工艺比较熟悉,熟悉工业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2、人员要求。供应商配备的诊断技术团队中需至少包括2名专业技术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酌情配备相应的行业专家。

3、进度要求。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评价报告。

4、纪律要求。供应商需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不索要相关单位礼品、礼金和馈赠,不接受相关单位宴请,不借工作之机向相关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确保廉洁从业。

5、涉及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此项费用。服务时间:2024年底前完成评审。

服务期限: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评价报告。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庐巢路冶山运输公司小区1栋504室 ,联系方式:15178245001。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刘科长0557-3044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庐巢路冶山运输公司小区1栋504室  

联系方式:孙工   1517824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话: 151782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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