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价格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掌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检验项目实施成效,促进项目尽早发挥综合效益,我委拟采取价格比选方式确定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
二、服务内容
对列入专项资金支持且满足建设周期所有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分层分类实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归口行业、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查验项目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项目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形成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报告。
三、报价要求
此次采购控制价为5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均为无效,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推荐单位。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有效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
四、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并且在全国政府投资平台备案。
2. 验收组组长需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及高级经济师证书(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验收组成员至少配备1名高级工程师、1名注册会计师。
3.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类似项目的验收业绩。
4. 验收组由3名以上(含3名)评审专家组成。
以上证明材料请随报价函一并提供。若未提供有效相关证明材料,报价无效。
五、其他事项
请将报价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4:00前送达我委(当面送达或邮寄均可)。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407室,李科长收,电话:0557-3023515。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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