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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送审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17:52编辑:国民经济综合规划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322日。

一、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fgwzhk404@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规划科收。

联系人:罗顾新,联系电话:0557-3044526

 

 

2024318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若干政策举措

(送审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纵深推进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制造强市、农业强市、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晒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2024年力争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执行好要素保障“3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落实常态化民营企业家恳谈交流制度,定期开展企业家沙龙及“四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工商联、市营商办

3强化各类要素配置保障。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加强市域内占补平衡指标调剂管理。(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林业局)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由市级做好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落实《住建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完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融资对接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引导商业银行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市房管中心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自行监测、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有机衔接。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审批。(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水利

二、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4扩大传统消费、促进大宗消费鼓励各县区园区围绕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商务市财政局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持续加大城区、县城充电桩建设力度,实现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推动老字号企业守正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支持流通主体做大做强、升限纳统。支持电商示范、绿色商场等品牌创建及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市场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培育建设主题特色鲜明、场景业态融合、示范带动力强的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商务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5.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公安局

6加快消费载体提质扩容升级遴选一批消费优质新场景,推荐参加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示范带动全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培育安徽特色商业街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积极开展多种项目的品牌体育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开展“格斗大师·世界搏击王者争霸赛宿州站”、砀山县国际马术耐力赛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7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旅度假节点组织非遗进景区(街区)、文化进乡村、演艺进商文旅综合体等六进活动。积极参与文化符号鲜明的徽字号文创产品创新开发探索推出“宿州有礼”系列文创产品积极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努力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申报创建一批乡村旅游“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支持设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和淮海经济区城市职工疗休养交流协作(责任单位:总工会)

8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业主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中心坚持因城施策,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供需两端发力,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州市分行)

三、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有进

9推动外贸积极开拓发展对进出口额实现正增长且达到全市平均增幅以上或年净增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稳定进出口增长、出口品牌建设、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融资、境外参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对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等开放型平台建设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宿州海关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责任单位:税务局)鼓励帮助我市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国际标准化活动及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拓宽跨境电商结算渠道,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允许跨境电商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宿州市分行)

10加大外资企业项目服务力度发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平台、模式,深化与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招商合作,支持企业境外融资、并购后返程投资,支持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围绕5512”产业工程,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外商投资依法给予资金激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合我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用能用地用林由省级统筹保障,预留部分指标保障市级重大项目,指导县区将现有指标统筹保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林业局)

四、深入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11支持技术攻关突破聚焦5512”产业工程,积极开展市级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产业技术基础研究和前沿性创新研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健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面向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鼓励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期给予研发补助或科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3聚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聚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依托高校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运行高效、投入多元、开放协作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责任单位:科技重点辅导战略性新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4强化高水平人才支撑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从高校院所遴选一批懂科技、懂产业的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联合企业开展研究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职业院校任职。(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探索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科大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强化科技创新要素保障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化工园区批准范围内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时,原则上保持工业用途不变。工业主导型开发区批准范围外的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鼓励的教育、医疗、养老、科研、租赁住房等产业项目,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积极协调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梳理科创企业名单,推送至辖内银行机构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对接。推广初创信用贷”“成长接力贷等专属产品和服务覆盖面,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新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局、人行宿州市分行)

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16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重要基地重点围绕轻量化材料、车规级芯片、下一代动力电池、新型充换电技术、智能驾驶体系等关键领域,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省奖补资金给予配套支持。统筹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资金1100万元,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7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募投运营。积极争取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在我市设立子基金,壮大产业基金规模,同时加快基金募投运营,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产投集团对产业基础、新材料、中药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以及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对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采取退坡机制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围绕通用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材料等重点领域,合理规划、精准培育和错位发展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新型储能、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等高潜能未来产业,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谋划布局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8推动传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动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重点技改项目200(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金融支持(责任单位: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宿州市分行)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省级新产品、省级工业精品、省标准化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给予奖补支持。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及新获评的省级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给予奖补支持。对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称号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支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19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出台支持宿州市算力产业发展若干举措意见,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按照省奖补资金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对年度软件业务销售额首次达标、首次通过相关认证的软件企业,以及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10家以上,对首次认定的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

20支持企业做优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量提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企业品质品牌提升,积极创建三首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等。(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1强化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保持全市制造业贷款年度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鼓励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三农发展,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财政给予小微企业担保费补贴常态化推进银担合作对接,发展批量担保、园区贷、银担总对总等业务,2024年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不低于110亿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企业活动。(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六、加快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22.支持服务业重点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综合服务示范平台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科技

23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创建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2家左右。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培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个左右。大力培育检验检测+产品诊断”“源网储+大数据中心”“智慧环保+环保管家”“会展+消费等服务。深入推进两业融合试点创建,积极培育创建省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争创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2个以上。积极争创A级旅游景区、各类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商务文化和旅游

24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冰巢”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育一批3A以上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税务局)

七、统筹农业强市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25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大力推进吨半田行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完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补贴,统筹病虫害防控资金,落实中央和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化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落实,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联合攻关。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责任单位: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

26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全面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做大做强预制菜产业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对预制菜企业在生产加工、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等设施设备方面投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市财政局依托省市平台一体化建设,推广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7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深入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专项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支持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户厕改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8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全省一单”更高效能实施,深化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业务支撑,进一步扩展“全省通办”系统事项办理范围,提升“皖事通”“皖企通”功能,实现高频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行联动审批、集成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区,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创新实施和复制推广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经营主体注销歇业“一件事”改革,拓展电子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企业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重点培育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失信主体退出名单、重塑信用,引导行政处罚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责任单位: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29高效推进政策兑现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实现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并颗粒化拆解政策服务,推行政策预录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建立级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进机制,将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等)

30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前评估机制,加强社会预期引导,慎重出台有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多出台有助于需求扩张的政策。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强化政策协同效应,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动形成政策合力。文件自20241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实施过程中,上级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则从其规定。(责任单位:有关部门)

 

附件:惠企政策清单


附件

惠企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条款

具体政策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兑现期限

牵头

单位

1

企业上市融资奖励

市财政对我市首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差异化奖励1500万元,给予第二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差异化奖励1000万元,给予第三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差异化奖励500万元。差异化奖励的20%,奖励给企业上市工作团队。对在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实现挂牌和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400万元奖励。对在市县两级备案且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根据挂牌层次给予不同的奖励。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帮助企业实现省股交中心挂牌且完成股改的中介机构团队给予1万元奖励;非股改企业(专精特新板除外),市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

免申即享

2024年内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

小微企业保费补贴

市担保集团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担保业务,担保费率按不高于0.8%收取。市财政对市担保集团按原担保费率下降0.2个百分点相应减收的担保费进行补贴。

免申即享

2024年内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

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

对预制菜企业在生产加工、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等设施设备方面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预制菜企业新增年产值首次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新引进预制菜企业固定资产竣工投资在1亿元、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预制菜加工项目,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交易会或重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获得金奖的农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即申即享

当年

市农业农村局

4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

省级认定名单下发后一个季度内

市数据资源局

5

支持企业升规纳统

鼓励企业升规纳统,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量提升,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奖励采取隔年奖补方式实施。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 50万元。

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对新认定省级新产品、省级工业精品,分别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标准化示范企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

支持企业绿色化发展

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

支持企业质量品牌提升

对新认定的三首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的企业,给予企业宣传费用最高30%的一次性奖补,与省级奖补资金之和不大于企业宣传费。

免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

支持企业梯度培育

对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指导50万元,统筹用于为全市工业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提供业务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

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

对年度软件业务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通过CMMI~五级、DCMM~五级、ISO27001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可达50万元。对首次通过ITSS认证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可达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免审即享、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

支持产业数字化发展

对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1A2A)、3A4A5A评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3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的省级“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称号,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即享、即申即享

直接兑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

鼓励文旅产业创建品牌

1)对新评定的国家3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 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评定的省级以上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点、研学旅行基地、旅游特色街区,给予 30万元一次性补助。(3)对新评定的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等),给予 5万元一次性补助。(4)对被授予安徽省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安徽省文旅产业三个十佳项目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授予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5)对获评国家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点、全国旅游演艺精品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2015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即申即享

202411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14

支持旅游商品提升质量

对获评国家级旅游商品相关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8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旅游商品相关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31万元一次性奖励。

即申即享

202411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15

落实产业配套补助

获得国家、省引导资金支持的文化产业项目,上级规定须配套补助的,给予相应配套补助。配套补助资金按现行市与各县区、园区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即申即享

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反馈或兑现。

市委宣传部

16

鼓励争创文化品牌

对文化产品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单位或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全国重点文化出口名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即申即享

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反馈或兑现。

市委宣传部

17

鼓励企业申报评选

对被授予省级集聚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单体类省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授予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中心等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授予安徽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即申即享

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反馈或兑现。

市委宣传部

18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获评的文化产业类省级特色小镇等聚集区,经省认可并在全省文化产业考核中加分,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即申即享

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反馈或兑现。

市委宣传部

19

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1)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示范区、集聚创新区,分别给予运营单位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三年给予9万元奖励(每年兑付3万元,如企业退库,停止兑付奖励)。对连续两年营收增速超过20%的规模以上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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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20

支持现代物流和供应链发展

1)支持物流品牌创建。对新获批的3A级(3星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支持物流企业总部建设。对面向全国和区域的营运总部、采购分拨中心、业务单证中心、结算中心的供应链物流企业,物流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格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营业额首次达到10亿元、15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3)支持示范试点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对获批省级综合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4)支持快递物流提质扩量。对年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1000万件、1500万件、30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给予每个站点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快递一级分拨中心,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5)支持物流企业设备提升。对购置安装现代化装卸作业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储系统、自动分拣系统及采购无线射频识别、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物流设备,当年实际发生费用超过200万元的物流企业,对设备购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且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6)对以在宿州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名称或以在宿州注册法人货代企业名称报关,由符离集站至上海、宁波、青岛铁海联运直运的,每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奖补900元,每个40英尺标准集装箱奖补1350元;符离集站至连云港、南京铁海联运直运的,每个20英尺标准集装箱奖补500元,每个40英尺标准集装箱奖补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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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21

加强质量强市建设

1. 支持提升质量竞争力。(1)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个人,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万元,3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实施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公告且经营困难有可能因产品召回而倒闭的企业,经核实确认后,按企业召回经费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每家企业上限不超过5万元。
2. 支持企业打造品牌。(1)对新获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小镇(餐饮安全街区),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获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3)支持争取产品认证,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3. 支持主导标准研制。(1)对成立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成立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资助。(2)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宿州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3)对主持标准修订的,按照对应的标准制订项目奖励金额的30%予以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宿州市地方标准制订且在参与单位中排名第一、第二位的,按照制定同类标准对应奖励额度30%予以奖励。(4)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国家级标准应用试点(验证点),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级、安徽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5)对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每项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获得5A4A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单位,分别给予8万元、5万、3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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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22

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4.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1)对新获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组织,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新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组织,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4)对新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企业,每件马德里国际商标给予2万元资助。(5)对申请PCT国际专利的,申报成功每件给予2万元资助。
5. 支持知识产权运用。(1)对企业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2)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3)对新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资助。(4)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5)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6)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件的知识产权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0件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件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80件及以上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7)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分别给予运营机构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8)对当年首次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
6.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权人维权成功后,按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1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助,国内维权最多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最多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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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23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根据外商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对商务部口径(境外现汇、利润再投资等)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以上企业,按每美元不超过0.02元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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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24

打好外贸组合拳

对进出口额实现正增长且达到全市平均增幅以上或年净增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稳定进出口增长、出口品牌建设、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融资、境外参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对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等开放型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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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25

支持流通主体做大做强

对首次达限纳统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市场主体,按个体、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于专业市场建立统一结算系统,成立商业公司,成功纳统并且年入统销售总额达到1亿元的,在享受本措施前条奖补政策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2024年零售额增速超过15%批发零售企业,且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5万元、3万元奖励。2024年营业额增速超过15%住宿餐饮企业,且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中华老字号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品牌连锁企业年度内新设立社区直营门店数量达10家或统一标准管理的加盟门店30家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统筹安排20万资金用于市场监测和保供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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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26

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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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27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市外整体迁到宿州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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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成功
后一年内

市科技局

28

科技成果转化

对市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宿实施应用转化、产业化的,以及我市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宿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成果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探索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研发活动清零、研发机构清零、科技保险服务、算力服务、购买科技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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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29

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

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开展市级重大专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产业技术基础研究和前沿性创新研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健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市财政支持资金最高5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方式,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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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0

研发经费投入奖励

对年度R&D经费支出达到100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以上且较上年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当年R&D经费投入的0.5%与较上年增长额的2%之和,单个企业奖励最高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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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1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省市级院士工作站备案、市级专家工作站备案奖补

对新获批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市级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专家工作站,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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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2

人才引进奖励

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含同级别海外院士)、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机构或个人,每引进一人(人才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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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3

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每年支持一批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对获批的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分ABC三类,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股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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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4

市级研发平台绩效奖补

对市级研发平台定期开展绩效评价,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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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5

构建产业科技服务链

对在宿州设立从事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领域的服务型企业,在当年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基础上,按年服务收入的1%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每年支持一批科技服务机构,每家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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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36

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对入选市级重大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的,每项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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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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