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工程市本级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补充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宿州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宿重办〔2023〕2号)、《关于评选宿州市民生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宿民生办〔2023〕3号)要求,在各相关单位自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选拔,现将宿州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本级拟补充表彰的2个先进集体和宿州市民生工程市本级拟补充表彰的3个先进集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日至2月7日,不含休息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557-3021119
附件:宿州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工程市级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补充名单
2024年2月2日
附件
宿州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工程
市本级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补充名单
一、宿州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本级先进集体拟补充表彰名单
1.安徽宿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安徽建工集团宿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民生工程市本级先进集体拟补充表彰名单
1.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
2.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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