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着力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市发展改革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
一是建立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收费报告制度,对各收费单位落实取消减免政策情况,有无违规收费行为等进行全面“体检”,重点审查国家、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要是通过单位网站对外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要求各收费单位依法依规收费,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做到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监督电话等七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主动服务和沟通协调制度。按照“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的要求,主动深入政策性较强、收费体量较大的部门上门服务,了解收费单位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推进“价格部门监管、收费单位自律、社会公开监督”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让收费更加阳光、透明,确保收费监管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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