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104-0006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17:15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解读《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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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解读《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30 17:15 编辑:地区经济科

2021年4月29日,《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实施。现将《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地区〔2020〕1499号),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推动我市高质量引领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制定本《分工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分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支持政策,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一城两区三基地”、走在皖北振兴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今年2月下旬,我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开始启动《分工方案》起草工作。3月中旬,形成初稿后充分征求委内各相关科室意见建议。3月底,我委将《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于4月1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2021年4月28日经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24条”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吃干榨尽”支持政策的要求,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各类政策支持,确保“24条”政策措施在我市先行先试、落地见效。

五、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发改委“24条”政策措施,细化分解60条具体措施,逐条明确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方案》有序实施并取得实效。

六、创新举措

《分工方案》在起草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对于已明确具体措施或量化指标的政策,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尽快落实政策实施条件,争取实现政策先行先试。二是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具体举措的政策,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汇报衔接,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积极推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我市高质量的配套措施。三是对于需要市场主体参与的支持鼓励类政策,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宣传指导,培育和支持相关企业按照政策导向先做出成效,后续争取给予各类政策扶持。四是对于需要与沪苏浙地区合作推进的政策,持续深化与沪苏浙城市、园区和重点企业对接合作,在对口合作、园区合作共建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支持。

七、保障措施

《分工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强化跟踪督导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刘孝文

联系人: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科科长张擎

咨询电话:30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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