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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2〕9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城东新区水系治理及生态长廊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2-08 09:24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对宿州城东新区水系治理及生态长廊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宿城东投〔2022〕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城东新区水环境生态系统,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依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宿州城东新区水系治理及生态长廊修复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说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城东新区,包括莲花沟生态廊道及东坡路生态廊道。

三、该项目投资匡算约5.3亿元。

四、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来源,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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