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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3〕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东新区草堂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1-20 09:33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宿州市城东新区草堂路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宿城东投〔202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宿州市城东新区路网,方便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依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度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宿建指办〔2023〕1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拟实施现状草堂路北延工程(凤鸣路至宿州大道段)。

三、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来源,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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