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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3〕3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1-13 09:26编辑: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宿州市城东新区凤鸣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宿城东投〔2022〕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宿州市城东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依据宿州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及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重点工程项目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城东新区。

三、该项目拟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包括中小学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等。

四、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来源,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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