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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2〕8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304宿城至宿马园区段改建工程(唐河路东延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1-16 10:29编辑:发改委站管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S304宿城至宿马园区段改建工程(唐河路东延二期)立项的函》(宿交旅函〔2022〕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宿州大道交通压力,加强区域交通联系,根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度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宿建指办〔2022〕1号)及《关于S304宿城至宿马园区段改建工程(唐河路东延二期)的情况说明》、《研究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宿州)基地、黄淮海物流园建设工作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第118号)、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304宿城至宿马园区段改建工程(唐河路东延二期)项目规划情况的说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位于宿州市境内。

三、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委托有资质咨询单位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2年11月16日

项目编码:2210-341300-04-01-86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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