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 活力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函
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8号)要求,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改委代拟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单位职能,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8年7月13日前盖章反馈至市发改委。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赵泽坤 电话:3048982(兼传真)
附件:《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