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17〕5 号),我委起草了《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节能监察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电话:0557-3044800(兼传真)。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szsfgwhzk410@163.com。
附件:《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