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2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03 11:4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沈会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降低燃气价格”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燃企业居民合同气量不足,为了民生保供需要采购合同外的高价气源,造成企业经营成本较大,具体如下:
一、平价气合同量不足。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主城区人口不断增多,对天然气等能源需求量持续增加,但中石油安徽分公司只愿意按照历史采购量提供平价气合同量,无法满足我市城镇燃气市场的增长需求。
二、天然气管道口径偏小。通往我市的短输管线管道口径偏小,在淡季可以勉强维持,在需求量偏高的供暖季管道运输量明显不足。为了保障市场的正常供应需要通过另拓气源,采购LNG、CNG等高价气源进行补充,较大提升了城燃企业的综合气源成本。
为保障我市困难群体用气需求,依据《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对经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用户实行优惠政策,每月每户免费气量3立方米。
下一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委将有序推进建立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继续对低收入人群实行气价优惠减免政策,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兜牢民生底线。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宿州发展和改革委
联系电话:3033856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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