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401-00057 信息分类: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日期: 2024-01-12 22:59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4〕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2 22:5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变更建设主体请示》(灵建投20241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17328日,我委批复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1735项目代码为2017-341323-48-01-005513项目单位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1110日,该项目项目单位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39420231212日,我委批复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为宿发改审批2023106

根据《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说明》,同意将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灵辉建设有限公司”,其余事项仍按宿发改审批201735以及宿发改审批2023106文件执行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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