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402-0000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2-05 发布日期: 2023-12-05 23:4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等5项制度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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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等5项制度文字解读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05 23:4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20231121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等5项制度(以下简称《5制度》)。将《5制度》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按照2023年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质效,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科学高效统计数据支撑,依据《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和调动管理制度》《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资料移交与管理制度》《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制度》和《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及统计人员AB角制度》5项制度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流通统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推动我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发挥粮食流通统计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和指导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科学高效开展,保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积极促进我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10月,我委牵头起草《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等5项制度我委于113日征求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中心)等9家单位意见,116日反馈意见收集完毕,9家单位均反馈无意见,形成5项制度讨论稿。119日通过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形成5项制度送审稿。20231120日,经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31121日印发实施。

、主要内容

(一)《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从统计范围、数据质量、数据审核等方面提出要求,建立数据质量审核机制,从源头提高粮食流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二)《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和调动管理制度》。规范粮食流通统计人员备案、调动等管理流程,保障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三)《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资料移交与管理制度》。明确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资料移交和管理备案等方面要求,确保粮食流通统计资料不缺失、工作不断档。

(四)《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制度》。从粮食流通统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方面提出要求,加强粮食流通统计监督管理,确保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及统计人员AB角制度》。明确人员分工,强化岗位职责,成立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计人员AB角制度,确保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五、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制度。《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问责机制》《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和调动管理制度》《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资料移交与管理制度》和《宿州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制度》从不同角度对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建立统计人员AB角制度。为落实好国家、省粮食流通统计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质效,压实岗位责任,明确人员分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科学高效完成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任务,成立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计人员AB角制度。

六、保障措施

    5制度》从发布之日,即20231121日起施行。县(区)级粮食流通统计相关制度,可由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制度制定。

七、政策咨询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咨询电话:0557-308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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