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宿州市民生工程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宿州市民生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宿民生办〔2023〕3号)要求,在各相关单位自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选拔,现将宿州市民生工程市级拟表彰的14个先进集体和45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不含双休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557-3021119
附件:宿州市民生工程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2024年1月2日
宿州市民生工程市级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1.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宿州市商务局
3.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4.宿州市财政局
5.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8.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9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10.宿州市发展改革委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12.宿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科
13.宿州市市残联康复科
14.宿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宿州市民生工程市级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1.李爱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王淑和 市暖民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郭子娟 市民政局
4.陈树直 市总工会
5.杨大青 市商务局
6.孟祥永 市教育体育局
7.吴 宁 市医疗保障局
8.柳小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设施管理大队
9.王 露 市教育体育局
10.于 淼 市教育体育局
11.冯 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2.肖 瑶 市商务局
13.刘 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郭 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张 庆 市政协办公室
16.杨 伟 市委办公室
17.徐桂凤 市委督查办公室
18.徐安磊 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19.秦传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张茂林 市财政局
21.陈梦婷 市邮政管理局
22.王 玮 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3.曹文旗 市公路管理中心
24.刘 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5.丁 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时 彬 市公安局
27.杨 雪 拂晓报社
28.谷成娟 市残疾人联合会
29.万 伟 市生态环境局
30.王明超 市司法局
31.孙雨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2.王 磊 市文化和旅游局
33.马 芹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34.孙云翔 市乡村振兴局
35.张薇薇 市审计局
36.闫 图 市委政法委
37.汪思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8.宋远松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39.刘守亮 市暖民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0.罗顾新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1.张修名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2.程方方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3.席从文 市暖民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4.赵 彬 市暖民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5.余明明 市暖民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