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45/202311-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1-11 发布日期: 2023-11-11 23:24
文  号: 宿发改审批〔2023〕9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东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市城东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11 23:2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6

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宿州市城东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宿城东投20234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城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中咨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城东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皖中咨字2023618,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341300-04-01-581756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宿州市城东新区,铁路以西,宿州大道以南,东三环以西,崔园路以北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包括建设银河一路东延二期、稻香路15条道路的排水管道,路线总长度约96公里;治理莲花沟、东坡路、头号沟和界洪新河等4条水系,总长度约12.7公里。

五、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3833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下一阶段,要加强与城管、住建、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落实各部门意见建议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建议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七、请根据本批复文件,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整体方案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八、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九、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十、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相关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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